,應石門食品藥品工商質監(jiān)監(jiān)督管理局邀請,湘盾知識產權甘磊總經理參加了該局組織的商標工作座談會
,為石門縣部分企業(yè)詳細講解了馬德里國際注冊的必要性
1. 自4月1日起
答:為實施更大規(guī)模減稅,深化增值稅改革
2. 自4月1日起
答: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
——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
——自來水、暖氣
、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
——飼料
——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貨物
3. 適用6%稅率的增值稅應稅行為包括哪些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
4. 此次深化增值稅改革,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
答:有調整。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公告規(guī)定
5.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
答:可以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6.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未采用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
,下同),可憑哪幾種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
,可憑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銷售發(fā)票抵扣進項稅額。7.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
,取得流通環(huán)節(jié)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能否用于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
,取得流通環(huán)節(jié)小規(guī)模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不得計算抵扣進項稅額。8.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農產品深加工企業(yè)除外)購進農產品
,從小規(guī)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
,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9.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農產品深加工企業(yè)除外)購進農產品
,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fā)票或收購發(fā)票的,如何計算進項稅額?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
,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fā)票或收購發(fā)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fā)票或收購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10.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批發(fā)
、零售環(huán)節(jié)購進適用免征增值稅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發(fā)票,能否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批發(fā)
11. 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同時兼營農產品深加工,能否同時適用農產品加計扣除以及加計抵減政策
?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guī)定,提供生活服務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可以適用加計抵減政策。該納稅人如果同時兼營農產品深加工業(yè)務,其購進用于生產或者委托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可按照10%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并可同時適用加計抵減政策。12.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
,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其適用的扣除率需要進行調整嗎?答:《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2〕38號 )明確規(guī)定
,農產品核定扣除辦法規(guī)定的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如果納稅人生產的貨物適用稅率由16%調整為13%,則其扣除率也應由16%調整為13%;如果納稅人生產的貨物適用稅率由10%調整為9%,則其扣除率也應由10%調整為9%。1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是否需要分別核算
?答:需要分別核算
。未分別核算的,統(tǒng)一以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銷售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14. 我單位2019年1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當前尚有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40%未抵扣,我單位能否在2019年4月所屬期抵扣剩余的30%,在5月所屬期抵扣剩余的10%?答:不可以
。納稅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尚未抵扣的不動產進項稅額的40%,自2019年4月所屬期起,只能一次性轉入進項稅額進行抵扣。15. 我單位2019年4月購入一層寫字樓,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購入寫字樓的不動產進項稅額還需要分兩年抵扣嗎?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
16. 我單位2018年6月購入一層寫字樓
答: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
17. 我單位2019年1月購入一層寫字樓
答:可以
18. 我單位2019年4月對原有廠房進行修繕改造
,增加不動產原值超過50%,為本次修繕購進的材料、設備、中央空調等進項稅額,還需要分兩年抵扣嗎?答: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再分兩年抵扣。19.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可以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20.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際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不能
。納稅人提供國際旅客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政策21. 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
答:是的。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guī)定
22.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哪些種類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2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進項稅額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4.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25.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鐵路車票的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26.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公路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
公路
27. 本次深化增值稅改革新出臺了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
答:符合條件的從事生產、生活服務業(yè)一般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
28.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zhí)行期限是什么?
答: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執(zhí)行期限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9.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所稱的生產、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是指哪些納稅人
答: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中所稱的生產
30.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所稱的郵政服務
答:郵政服務、電信服務
郵政服務,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yè)提供郵件寄遞
電信服務
現代服務,是指圍繞制造業(yè)
生活服務
31. 納稅人提供郵政服務
答: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其銷售額比重按照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累計銷售額進行計算
32. 納稅人兼有四項服務中多項應稅行為的
答:納稅人兼有四項服務中多項應稅行為的
,其四項服務中多項應稅行為的當期銷售額應當合并計算,然后再除以納稅人當期全部的銷售額,以此計算銷售額的比重。33. 提供郵政服務
、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可以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嗎?答:不可以
,加計抵減政策是按照一般納稅人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的10%計算的,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可以享受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34.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規(guī)定:“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
,當年內不再調整”,具體是指什么?答:是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后
35. 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規(guī)定:“納稅人可計提但未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答:舉例而言
36. 按照現行規(guī)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計提加計抵減額
答:不可以
37. 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規(guī)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
答:已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如果發(fā)生了進項稅額轉出
,則納稅人應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相應調減加計抵減額。38. 增值稅加計抵減額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答: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10%
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當期調減加計抵減額
39.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
,其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可以抵減加計抵減額嗎?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
,不可以從加計抵減額中抵減。加計抵減額只可以抵減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40.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按規(guī)定計提的當期加計抵減額
,應當如何抵減應納稅額?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時
,就可以用加計抵減額抵減當期應納稅額,當期未抵減完的,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41.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當期應納稅額等于零
,則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如何處理?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如果當期應納稅額等于零
,則當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減。42. 符合條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
、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也不能計提加計抵減額。4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兼營出口貨物勞務
、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應當如何處理?答: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勞務和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的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44. 加計抵減政策執(zhí)行到期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結余未抵減完的加計抵減額如何處理?答:加計抵減政策執(zhí)行到期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45. 假設A公司是一家研發(fā)企業(yè),于2019年4月新設立
,但是4-7月未開展生產經營,銷售額均為0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
,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根據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判斷當年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如果納稅人前3個月的銷售額均為0,則應自該納稅人形成銷售額的當月起計算3個月來判斷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因此,A公司應根據2019年8-10月的銷售額判斷當年是否適用加計抵減政策。46. 如果某公司2019年適用加計抵減政策,且截至2019年底還有20萬元的加計抵減額余額尚未抵減完
。2020年該公司因經營業(yè)務調整不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那么這20萬元的加計抵減額余額如何處理?答:該公司2020年不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則2020年該公司不得再計提加計抵減額。但是,其2019年未抵減完的20萬元,是可以在2020年至2021年度繼續(xù)抵減的。47. 與2018年相比,這次留抵退稅還區(qū)分行業(yè)嗎
?是否所有行業(yè)都可以申請留抵退稅?答:這次留抵退稅,是全面試行留抵退稅制度
,不再區(qū)分行業(yè),只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都可以申請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48. 什么是增量留抵
?為什么只對增量部分給予退稅?答:增量留抵稅額
,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對增量部分給予退稅,一方面是基于鼓勵企業(yè)擴大再生產的考慮,另一方面是基于財政可承受能力的考慮,若一次性將存量和增量的留抵稅額全部退稅,財政短期內不可承受49. 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設立的納稅人,如何計算增量留抵稅額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
50. 申請留抵退稅的條件是什么
答:一共有五個條件
51. 為什么要設定連續(xù)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大于零
答:這主要是基于退稅效率和成本效益的考慮
52. 納稅信用等級為M級的新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是否可以申請留抵退稅?
答:退稅要求的條件之一是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
,納稅信用等級為M級的納稅人不符合《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的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的條件。53. 為什么要限定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四款規(guī)定:“有第一款行為
54. 退稅計算方面
答:進項構成比例
55. 退稅流程方面
答:留抵稅額是個時點數
56. 申請留抵退稅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勞務、發(fā)生跨境應稅行為
57.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
58.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若當期又產生新的留抵
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退還的留抵稅額后,又產生新的留抵
59. 加計抵減額可以申請留抵退稅嗎?
答:加計抵減政策屬于稅收優(yōu)惠
60.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答:從設計原理看
61. 營改增一般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xù)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xù)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
答: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guī)模納稅人。
62. 我可以采取哪種方式升級稅控開票軟件
答:為便利納稅人及時升級稅控開票軟件
63. 我完成稅控開票軟件升級后,可以立即開具調整后稅率的增值稅發(fā)票嗎
答:納稅人完成稅控開票軟件升級后
64. 我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答: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在4月1日之后補開增值稅發(fā)票的
65. 我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3月底發(fā)生增值稅銷售行為
答:一般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fā)票,因發(fā)生銷售折讓
、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fā)票的,如果購買方尚未用于申報抵扣,銷售方可以在購買方將發(fā)票聯及抵扣聯退回后,在增值稅發(fā)票管理系統(tǒng)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信息表》,并按照調整前稅率開具紅字發(fā)票。66. 我是一名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的鑒證咨詢業(yè)一般納稅人
,請問在4月1日后,我認證進項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操作流程有沒有變化?答:沒有任何變化
,您可以按照現有流程掃描認證紙質發(fā)票或者在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勾選確認。67. 我單位取得了一張票面稅率欄次填寫錯誤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應該如何處理?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fā)票管理辦法》規(guī)定
,“不符合規(guī)定的發(fā)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68. 我在完成稅控開票軟件升級后
答:增值稅發(fā)票稅控開票軟件對調整后稅率的啟用時點進行了自動控制
69. 我是一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3月份在銷售適用16%稅率貨物時
答:您應當及時在稅控開票軟件中作廢發(fā)票或按規(guī)定開具紅字發(fā)票后
,重新按照正確稅率開具發(fā)票。70. 我是一名通過第三方電子發(fā)票平臺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納稅人
,請問我應當如何確保4月1日后開具調整后稅率的發(fā)票?答:您應當及時聯系第三方電子發(fā)票平臺服務提供商或平臺開發(fā)商對電子發(fā)票開具系統(tǒng)進行升級完善,確保4月1日起能夠按照調整后稅率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
。71. 2019年4月1日后
,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發(fā)票的,怎么進行申報?答:申報表調整后
,納稅人申報適用16%、11%等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后的對應關系,分別填寫相關欄次。72. 納稅人符合加計抵減政策條件
,是否需要辦理什么手續(xù)?答: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應在年度首次確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時,通過電子稅務局(或前往辦稅服務廳)提交《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73.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
,怎么申報加計抵減額?答: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
、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當期按照規(guī)定可計提、調減、抵減的加計抵減額,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 “二、加計抵減情況”相關欄次。74. 納稅人當期按照規(guī)定調減加計抵減額
,形成了負數怎么申報?答: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
、生活服務業(yè)納稅人75. 不動產實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
,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怎樣進行申報?答:按照規(guī)定
,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的期末余額,可以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結轉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76.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按規(guī)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怎么申報?答: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
,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按規(guī)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一)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對應欄次中。77.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
、鐵路等票據,按規(guī)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怎么申報?答: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
、鐵路等票據,按規(guī)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中。78. 2019年5月1日起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需要填報哪幾張表?答:為進一步優(yōu)化納稅服務
,減輕納稅人負擔,稅務總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資料進行了簡化79.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
答: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生產